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8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9-27
工作地点: 江苏
公告详情
江苏省国画院是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A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方案—岗位表》)。
(1)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19日9∶00-9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19日9∶00-9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19日-9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19日9∶00-9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B岗位应聘人员,请于10月14日-1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国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A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岗位招满即止。
3. B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该招聘岗位数,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
4.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1. A岗位,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省国画院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将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应聘人员。
2. B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在江苏省国画院网站http://www.jstcpi.com/查询复审时间和地点。
3.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需提供复审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毕业论文;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撰写出版的本专业理论研究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在CSSCI 收录刊源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本专业学术论文;(A1岗位提交)
(4)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书;近五年独立创作的3幅作品原作,每幅作品尺寸不小于8尺整纸(即:每幅作品尺寸不小于28平方尺),横竖不限;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获得全国性重要展览获奖或入选证书。(A2—A4和B岗位提交)
(二)A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省国画院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将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应聘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成绩将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国画院网站http://www.jstcpi.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 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②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B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 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具体地点在江苏省国画院网站http://www.jstcpi.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国画院网站http://www.jstcpi.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国画院网站http://www.jstcpi.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3.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 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②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③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江苏省国画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江苏省国画院将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由高至低的方式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省国画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江苏省国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4年12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江苏省国画院将与聘用人员订立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国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956291、025-589562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7798896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一)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二)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国画院
微信小程序暂时不支持直接下载附件,可关注公众号“医护知音校园招聘”领取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