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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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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岗位等级要求中级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岗位等级要求高级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同时包括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2年、2023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单位据实出具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且提供社保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11日。
岗位要求具有医院工作经历的,以社保证明中记载的缴纳单位为准。
岗位要求限定户籍的,以户口簿登记日期为准,登记日期截至2024年11月11日。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符合条件岗位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说明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