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5
招聘人数: 38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0-28
工作地点: 周口
公告详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关于征集周口市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周口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才[2023]07号)文件,结合川汇区实际,经区委研究同意,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8名,岗位计划详见《2023年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或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川汇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8.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指定网站为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uanhui.gov.cn/),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2023年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2.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17:30止;报名人员登录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扫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见附件2),报名人员按要求上传《2023年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单色背景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于次日扫报名二维码登录,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28日9:00-17:30;
报名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周口展区川汇区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展区。
4.现场资格确认。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本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将通过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高于10:1时,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0:1时,由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需要增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考生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名岗位需求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拟引进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须时常登录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而影响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是对报名者资格的复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阶段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名单,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区统一标准;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调离川汇区,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取人事档案。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94-8568756
报名咨询电话:0394-8399986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00-17:30)
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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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huanhui.gov.cn/sitesources/chq/page_pc/zwgk/jcxxgk/gsgg/article6d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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