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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事业单位2024年10月“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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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25日(含)至2006年10月24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前取得。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