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0
招聘人数: 24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0-31
工作地点: 伊春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市委编制委员会、友好区委、区政府批准,友好区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4名。招聘对象为全国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友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前取得。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hq.gov.cn/)及指定报名网站(网址:https://yh2024rcz.ibaoming.net/)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春风人才网 https://yh2024rcz.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
3.网上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
注:在此次“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若考生选择报考友好区事业单位岗位,则不能同时报考伊春市所属其他县区岗位,望考生知悉遵循。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友好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友好区上甘岭镇卫生院岗位代码14的笔试内容为中西医结合专业基础知识。
(2)友好区人民医院岗位代码15、16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3)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友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友好区人社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或预毕业证明等材料。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岗位代码为14、15、16的医学类面试采取考察临床思维能力、动手及实际操作能力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面试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及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在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此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友好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友好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友好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8-329819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15;
监督举报电话:0458-329819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伊春市友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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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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